2018年福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素质教师(辅导员)招聘启事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8-06-29 14:42:18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8年素质教师(辅导员)招聘启事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现有英语、翻译、法语、日语、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资产评估、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等26个专业。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素质教师(辅导员)数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5.所学专业与学校专业一致。


  二、报名方式


  发送应聘材料至fzwywmrsc@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应聘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链接下载http://jsfzzx.fzfu.com/view-b5801b82536b4d5f9443548bd0bfb8c3-db5d46c9c8fb457ca88e28174d202882.html),文件请重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2.个人简历。


  3.证书、证件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压缩包形式):


  (1)身份证、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定书);


  (2)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若有);


  (3)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有)。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通知所在单位。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1日。


  三、待遇及相关福利


  1.具体待遇:根据应聘者个人情况定级后确定,具体依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学校教工食堂免费提供早、午、晚三餐(含周末);


  3.福州市区无住房者可提供教职工单身公寓使用;


  4.入校后可享受校龄贡献津贴,按每年100元标准计入当年每月工资,十年后按每年50元递增标准计入当年每月工资;


  5.每日五条线路校车由福州市区至学校往返接送;


  6.福利待遇由节日慰问费、各类慰问礼金、工会活动费等组成。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编:350202


  办公电话:0591-27561010


  联系人:贺老师15750820819(微信同号)


  许老师18359191801(微信同号)


  官方网站:www.fz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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