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经开区蟠龙镇招聘5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筹建蟠龙镇西城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章贡王路以西、蟠龙路以北、曼妮芬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南,主要包括和谐小区、锦绣新天地、创业小区三个住宅小区),组建社区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干部(2名男性,3名女性),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户籍为赣州经开区蟠龙镇的居民或在赣州经开区蟠龙镇常住的居民。需提供以下任一有效证明资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2周岁(1996年8月1日<含8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含8月1日>出生)之间。具有社区工作经历且2008年8月1日前至今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在校生及现役军人;
5、现在赣州经开区范围内社区或村委会任职干部;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标准以县(市、区)认定为准);
7、因违纪违规在其他用人单位或部门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蟠龙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组成蟠龙镇社区干部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开展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赣州经开区蟠龙镇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所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社区干部招聘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经开区区情、国内时事、公文写作等,试卷卷面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考试地点见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同时进行计算机上机操作。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享受赣州经开区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纳入社区管理。正式聘用的社区干部基本情况名册报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
四、未尽事宜由蟠龙镇社区干部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苏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797-83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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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表.docx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