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伊春市带岭林业实验局招聘公告

来源:带岭党建 2018-06-29 15:44:45
  黑龙江伊春市带岭林业实验局关于2018年招聘大学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青年人才培养工程”,2018年带岭林业实验局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场官”、“社官”和旅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招聘“场官”6名、“社官”5名、旅游工作人员3名。


  2、报考时将分“场官”“社官”和旅游工作人员三类,考生自愿选择岗位报考,但不能同时兼报。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将对拟招聘名额进行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心林区建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分配;


  4、身体健康,能适应林区工作;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函授、成人高考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大学、大专及研究生学历除外;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按受法律检查以及行政处罚期间或正在按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8、“场官”和“社官”本人或本人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具有带岭区户籍;旅游工作人员户籍不限;


  9、已参加工作人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


  1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体检、政审合格者可免试。


  (二)专业要求


  1、“场官”和“社官”专业不限。


  2、旅游工作人员要求所学专业为旅游相关专业及师范类、艺术类专业。


  (三)加分条件及说明


  1、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加2分;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二表以上学历加3分;


  2、报考“社官”、“场官”,所学专业为农、林专业加2分;


  3、参加“村村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加2分;参加“彩虹工程”“社区协理员”活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加1分;


  4、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加1分;


  5、具有服兵役经历的应往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加1分。


  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考生如在某一加分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三、考试方式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林业局企业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六、报名时间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或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及配偶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200元。2018年毕业生需要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填写《带岭区2018年招聘大学生报名表》一份。


  报名日期:2018年7月1日—— 15日


  报名地点:带岭区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舒晓利


  联系电话:


  3439523


  13846664071


  注:具体要求参照《带岭林业实验局2018年招聘大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带岭区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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