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酒泉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敦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06-29 16:04:48
  2018年甘肃酒泉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为满足敦煌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要,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本市招聘合同制公安消防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安消防文职人员共4名:办公室财务人员1名,专业要求为财会,限女性;消防宣传工作3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30日之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敦煌市户籍尚未就业的公民。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新闻、文秘、财会类相关专业;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


  6.有消防工作经验或退伍兵优先;


  三、不得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的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等有害组织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文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服务大厅(敦煌市大北街农发行旁边)


  3.咨询电话: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13629373930


  4.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核、招聘


  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管理、使用文职人员,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经过一段时间使用不合格或不合适在公安消防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聘用。公安消防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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