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吉首大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33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2018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为博士学历的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岗位为硕士学历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六)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目录为准;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计划人数3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吉首大学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五、博士聘用方式及主要待遇
博士:聘用方式为事业编年薪制聘用。首次服务期6年,实行3+3聘期制,每个聘期3年。基本年薪及主要待遇见《吉首大学2018年博士招聘基本条件及主要待遇一览表》(附件2)。
硕士:聘用方式为事业编制聘用,首次服务期为5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校园网(http://www.jsu.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报名地点: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政务中心4楼人事处人事科,邮编:416000)。
网上报名:登陆吉首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zhaopin.jsu.edu.cn),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同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同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等原件扫描上传;或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sdxrsc@163.com。应聘者须在参加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吉首大学人事处进行核查。
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
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学术评议,并考核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各考试环节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或电话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单项成绩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合格弃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18年吉首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2、2018年吉首大学博士招聘基本条件及主要待遇一览表.docx
吉首大学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