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吕梁石楼县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石楼县人民政府 2018-07-02 09:56:58
  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 公 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的健康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卫生系统人员短缺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名额为40名(详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出现缺额时,则核减的岗位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程序为: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时至2018年7月8日下午6时


  地点:石楼宾馆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或石楼县政府网打印填写《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持6张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招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对本人资格审查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注册表、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6月1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


  按规定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笔试


  (一)时间、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


  (二)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要设置合格成绩,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笔试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6月1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随面试人员公告一起公示。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人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政府网公布。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本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违约者聘用单位将不予提供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石楼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石楼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报 名 登 记 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