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5人简章
大武口区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夯实基层禁毒基础工作,大武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大武口区户籍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公安、司法学院毕业生及复转军人优先,且符合相关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心从事社会禁毒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善于与人相处;
2、具有大武口区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限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要求有一定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
3、对曾经从事过禁毒(或社工)工作、学历专业方向为法律或社会学方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道德品行问题的;
4、有吸毒史、戒毒史、精神病史的;
5、曾被判刑、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9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大武口区裕民南路96号禁毒办公室(大武口区裕民小区对面朝阳派出所4楼)。
(三)报名办法:
报名材料: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带复印件)、《2018年大武口区禁毒办公室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加贴照片)。应聘者本人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五、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内容:分笔试、面试,共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禁毒基础知识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注:采取优先录用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考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专业为序优先进入体检)。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凡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八、待遇
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统一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人员派遣制,由大武口区禁毒委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武口区各街道、社区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
正式录用后,年薪3.5万元(含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和绩效工资)。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区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52—4695038。
十、附件
附件下载:2018年大武口区禁毒办公室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大武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