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胸科医院招聘10人简章
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山东省胸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胸科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始建于1949年,历经变迁,逐渐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专科医院。医院同时也是山东省结核病与呼吸病防治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还获批成为山东省肺结节诊疗中心、山东省省直保健定点医院、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中日医院呼吸专科医联体单位、中国防痨协会结核病转化医学创新基地、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山东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
目前,医院“一院三区”共占地140余亩,建筑面积40000余平方米,开放床位近千张。现有职工11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30余人,中级职称人员360余人。医院围绕“大呼吸”专业体系的建立,重点打造结核病、呼吸病、胸外科、心脏病、重症医学等重点专业,其中,结核病、呼吸病和胸外科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专科。汉光国际感染性疾病微生物实验室由省胸科医院、美国贝勒医学院共同组建,设有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岗位,2009年通过ISO15189认可,是中国卫生部-比尔盖茨基金会合作项目新检测技术验证评估实验室。
医院设备精良,具有多层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C型臂、磁共振成像、Vivid E9彩超等大型临床诊疗设备以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基因扩增仪等几十台比较齐全的检验设备,还拥有体外膜肺氧合(ECMO)、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IABP)、气道反应性测定系统、电子支气管镜、内外科胸腔镜以及十余台世界知名品牌的高端呼吸机。
医院是重大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的省级定点医院,在历次重大呼吸系统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方面,医院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防控救治任务,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2003年抗击SARS、2005年防治禽流感、2009年防治甲型H1N1流感,直至近几年的防治H7N9禽流感和MERS重症患者抢救,医院都临危受命,冲锋在前,积极组建省级医疗救治团队,派出医疗救治指导专家,投身到艰苦危险的临床诊治、院外会诊、医疗指导与救治工作中去,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高度赞扬。
医院首批成立理事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为医院改革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医院坚持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研强院、创新活院、依法治院、文化和院,努力创建专综结合、防治结合、医养结合的新型专科医院。
多年来,医院涌现出“人民的好医生”王德理、结核病防治战线上的楷模高兴云等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医院先后获得中共中央组织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山东省胸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xkyy.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胸科医院东院东区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3)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胸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面试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分专业测试和答辩两部分。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881
单位地址:历山院区:济南市历山路46号
东 院 区:济南市烈士山东路12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胸科医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