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汽车技师学院招聘42人公告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创办于1978年,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建有长沙、邵阳两个校区,本部在邵阳市宝庆东路,长沙校区办在国家级浏阳经济开发区,主要面向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IT产业,培养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等一线急需工种的高端技术工人。现有长沙校区、电气与智能工程、机械工程和商务与信息工程4个教学单位,开办了基本覆盖汽车产业链和电子信息产业所需的16个专业工种。模具制造与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加工技术、焊工和电工为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会计电算化是省级重点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经信委纪检处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1个,招聘计划4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hnjxw.gov.cn)、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hnmtc.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 月13日至 7 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行政办公室综合楼3楼(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58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报名:请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rs207208@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8月3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学院行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否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 应聘01~15号岗位:采取笔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
② 应聘16~20号岗位:采取实际操作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实际操作、试教: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试教。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试教采用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分别为100分。
③ 应聘21号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16-20号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9-2318207,肖老师(院行政办公室)
0739-2318208,谢老师(院行政办公室)
举报电话:13874231051(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附件:省汽车技师学院 2018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