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宁南县招考警务辅助人员9人公告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局、宁南县森林公安局关于2018年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川公发[2016]46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发〔2017〕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宁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公开考试招聘宁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局,招聘名额9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2名);宁南县森林公安局,招聘名额2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户口为宁南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五)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六)熟练电脑操作,具有计算机相关知识。
(七)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八)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6、会驾驶持A2驾照三年以上的。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吸毒人员。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至7月6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原件和复印件;
2、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前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8时40分—12时结束。
2、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国家出台体能达标标准对报考者男子进行100米、1000米、俯卧撑、4×10往返跑测试;女子进行100米、800米、仰卧起坐、4×10往返跑测试。
凡体能测试有两项不及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吸毒检测
1、检测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检测地点:宁南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宁南看守所)。由禁毒缉毒大队民警对报名者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有吸毒反应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分文化考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文化考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宁南县域经济主要产业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七、考试时间、地点
(一)文化考试: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10时3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
(二)考试地点:宁南县三峡白鹤滩学校。
(三)要求: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2018年7月18日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九、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顺序递补。
十、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递补。
十一、聘用
对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辅警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
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并购买相应保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对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28775590(杨警官) 13881559199(李警官)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