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中山市西区公办中小学招聘编外教师110人公告
来源:中国中山政府
2018-07-03 15:24:10
广东省中山市西区2018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中山市西区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城区西部,是中心城区的西大门,面积25.21平方公里,广珠轻轨、105国道、广珠公路、珠三角环线高速等道路纵横穿越,是中山市重要的交通枢纽。西区经济和教育快速发展,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位居全市前列。根据西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11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情况详见《中山市西区2018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2017年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正式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学校将终止聘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或相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中山市西区设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集中招聘。
(一) 报名及资格复审
1.网上预报名。扫描二维码(附后)或登录网页https://www.wenjuan.com/s/zQraAv/进行预报名;
2.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成功提交后,须在7月15日前完成正式报名。即:将《西区2018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各类证书等材料扫描版(所有资料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西区招聘电子邮箱zsxqwj@163.com;邮件主题及报名PDF文件名请以“学段+专业+姓名”(如:小学语文张一山)命名。超过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其报名无效。
3.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初选入围者进入资格复审与考试环节。无收到通知者恕不约见。
4.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与考试一并进行。初选入围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区招聘现场提交报名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第二代身份证;③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④2016年、2017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
(2)社会人员。
①第二代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③学历和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
(二)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教或模拟现场教学、专业技能展示,下同)两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每位考生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确定拟聘人员及聘用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在中山市相关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2.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如:现实表现、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1:1。如有必要,可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有关材料。
3.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 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且无劳动(聘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合格者(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
四、人员聘用和薪酬待遇
(一)聘用。实行劳动合同和聘期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二)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年薪酬标准参照西区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年总收入标准确定,并按中山市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4.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放弃聘用资格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实际招聘岗位与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总量内可作适当调整,招聘工作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可作适当调整。有关通知将在中山市西区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zs.gov.cn)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咨询电话
彭老师:0760-23325867 黎老师:0760-23325963
(四)预报名二维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山市西区文体教育局。
附件:
中山市西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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