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法制办公室招聘公告
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玉林市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1.玉林市法制办法律顾问助理4名、文秘1名;
2.玉林仲裁办工作人员1名、财务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广西区,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身体健康。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专业条件
1.玉林市法制办法律顾问助理和玉林仲裁办工作人员岗位: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 玉林市法制办文秘岗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office类办公软件操作。
3.玉林仲裁办财务人员岗位: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件,熟悉office类办公软件操作,在同等条件下,有社会工作相关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8年 7月9日至7月13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玉林市法制办秘书科(玉林市城东办公大楼1B09室),联系电话:0775—2822217。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由玉林市法制办招聘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以公告为准。
五、面试
(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岗位1:5以下的考生进入面试,如招考人数1:5以上的岗位加考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等。按报考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发放面试通知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
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天下午在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公示栏公布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具体载明的为准。
六、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考察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招聘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由玉林市法制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玉林市法制办党组审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玉林市法制办网站及玉林法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玉林市法制办和玉林市仲裁办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300元,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500元,年终根据工作表现,最高发放一次性绩效奖励在1000-2000元幅度;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