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特岗教师招聘240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根据公开、公平、自愿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特岗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为提高我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八步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相关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三、招聘计划
2018年我区“义教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共24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00名,农村小学教师140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管理平台”报考贺州市八步区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参照(桂教特岗〔2018〕1号)中招聘条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公示、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1.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5日—6月24日。
2. 资格审查:由八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时间6月28日17:30前完成。
(二)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贺州市八步区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名单,对应聘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内容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专科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师范类的有关证明,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补验。
(2)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4)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上交1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凡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9日-13日(上午8-12点;下午3-6点)。
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地址:贺州市新兴南路62号)。
(三)面试
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因不进行笔试,凡属八步区招聘特岗教师在网上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学科报名人数超过28以上人的,该科目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抽签定出面试所在考场,考试结果按报考职位面试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为合格)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1.领取面试通知书
(1)领取时间:2018年7月25日-26日
(2)领取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
(2)面试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1.面试成绩相同时,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2.都有教师资格证,以取得全日制学历高的考生(研究生--本科--大专)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学历相同的有学位的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3.学历学位相同时,以师范类院校毕业的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4.取得师范类院校毕业相同时,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英语岗位以英语等级考试等级高者优先)的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时,以获得荣誉高者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担。
(五) 公示
八步区教育局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集中培训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由八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岗位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七)公布名单
2018年8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审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确定后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8年9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六、如果招聘时间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4—5212594(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0774—5281325(贺州市八步区人社局)。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