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莆田秀屿区教育局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54人公告
2018年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
秀屿区教育局2018年招聘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第一轮工作已结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补充招聘编外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省招聘,2018年1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第一轮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对照我区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考生所报岗位必须与第一轮相同,例如小学语文考生只能报考小学语文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6个岗位,共54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序号 | 学校
类别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学 历 | 教师资格 | 普通话 |
1 | 小学 25人 | 语文 | 14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数学 | 6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
音乐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
美术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
信息 技术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
2 | 幼儿29人 | 幼儿 | 29 | 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报到证) | 持有音乐、美术、舞蹈、艺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参加补充招聘考生7月11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在应聘岗位报考类别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二)确定招考人数
考生报名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招收;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三)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7月18日(上班时间)前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208)审核认定,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如第二轮补充招聘也报考我区,也须于7月18日前到秀屿区教育局208室确认签名。
(四)拟考核对象资格复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考核前,区教育局将对拟考核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复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考核的考生在资格复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确认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确认人选须随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资格复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五)考核
1.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分数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八)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教师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总额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水平核定,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职称评聘参照编内人员评聘条件执行。
五、其他
(一)招聘的具体细则见2018年3月9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www.ptxy.gov.cn/zwgk/gs
gg/201803/t20180309_930060.htm)。
(二)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及微信公众号“秀屿教育”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三)我区允许入聘的编外教师参加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5894433
附件1:2018年秀屿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附件3: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附件4: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附件5:《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附件6: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