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区编办《关于设立区教师发展中心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宜夷编〔2017〕40号)文件要求,成立“宜昌市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配置区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置岗位和职数
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岗位7个,其中财务人员岗位2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配置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全区高中、初中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干部(不含校长),小学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干部(不含校长),局属各职能部门、学前教育集团及学区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不含主要负责人),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基本条件
(1)纪守法,品行端正,顾全大局,无违法违纪记录。
(2)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教育系统内有两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其他人员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农村中小学人员其农村工作年限低于5年(工作年限计算到2018年8月31日,扣除城区交流年限)的不得报考。
三、配置方式及要求
笔试加计算机操作。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应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限为30分钟,满分100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区教育局通过夷陵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在公开栏张贴、在教职工工作群转发公告、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宣讲,让全体教职工知晓相关政策。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站下载或单位领取“报名表”填写,按程序提交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乡镇学校必须经中心学校审核同意),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持报名表到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 月9日至7月10日;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专班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准考证领取
经审查准予考试人员(以官网或其他正式途径发布的确认通知为准)于 7 月13日(下午2:30—17:30)到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时间及要求
1.考试时间及地点详细见准考证。
2.考试要求:笔试和技能操作均按国家公开招聘标准化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六)成绩合成及录用
分岗位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公文写作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录满为止。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免于考试,直接从已经报名的人员中选配,不足岗位另行选配。
(七)聘用管理
1.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选择放弃或弄虚作假而取消资格的,依次按成绩递补。
2.招聘人员在区教师发展中心上岗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若不适应岗位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则回原单位参加岗位竞聘。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配置严格按公告要求实施,严密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配置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属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师德档案,属考试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90030(夷陵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0717-7816063(夷陵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咨询电话:
0717-7821831(夷陵区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2018年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人员配置报名登记表.doc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