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市瑶海区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经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2018年瑶海区拟面向全省公开引进20名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此次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引进20名编制内人员,不含同岗同酬人员和瑶海区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 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瑶海区公共卫生中心504室(合肥市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200米),咨询电话:0551-64498828。
3.资格审查:参加选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合肥市瑶海区卫生系统2018年引进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4)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6)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大于引进计划数,方能形成有效竞争。当某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时,增加笔试环节,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当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则按照“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引进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请考生持续关注。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引进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引进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间,若拟聘用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引进资格,所空名额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聘用手续
(一)引进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二)选调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
(二)监督电话:0551-64497758;咨询电话:0551-64498828,0551-64497458。
(三)查询网站: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www.hfyaohai.gov.cn)。
点击下载>>>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