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招聘公告

来源: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07-09 15:42:16

  2018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秘岗位人员2名,分别协助党建相关工作和行政文员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合同制职员2名,须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其中一名负责协助党建相关工作,需为中共党员;一名负责行政文员工作。


  三、招考要求


  报名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20至35周岁(指1982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文秘类、中文类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等影响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5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47640301@qq.com,并及时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见附件)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考安排


  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的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考试范围:公文写作


  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按50%的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以综合评分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经笔试面试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0731-58269227


  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


  注:除序号和资格审查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填写外,其它项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


  附件: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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