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8-07-10 10:52:54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8年辅导员招聘公告(三)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毕业

院校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备注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及以上或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1人(男性)

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有一年及以上本科院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且表现良好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87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期间须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重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级团委副书记、学生团委书记、副书记) 要求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和服务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能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同等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专业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有辅导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6.要求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二、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录用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同类人员水平。


  3.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安排。


  三、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姓名)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辅导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2);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开具时间须在2018年4月7日及以后);


  (7)就业报到证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附件3《关于延迟提交就业报到证的承诺书》扫描件);


  (8)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附件4《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扫描件);


  (9)符合年龄放宽条件和有辅导员工作经验的人员,应提交工作院校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工作表现鉴定证明扫描件;


  (10)免冠证件照(要求文件大小不低于200K,图像清晰,不能翻拍照片,6个月内拍摄,头像要占照片的2/3);


  (11)个人简历。


  2、请将以上材料按以下要求以压缩包文件的形式发送到我院人事处jsrlzyb@126.com电子邮箱:


  (1)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


  (2)压缩包中的各个文件需根据上述第1点提及的报名材料排序在文件名中标注序号,例如身份证扫描件的文件名需命名为“(3)身份证扫描件”,而不是只命名为“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截止至2018年7月15日18:00(以我院人事处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考试及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学院依照已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综合考虑应聘者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和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名基本要求或报名逾期或提交的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2.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在学院网页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


  3.在面试之前,学院组织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心理测评。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考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5.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名单。


  6.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47312、83743536


  六、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1—86391735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姓名)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辅导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3.关于延迟提交就业报到证的承诺书


  附件4.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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