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吴兴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州市吴兴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大学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法律专业优先考虑,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司法局办公室(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1号楼10410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时间为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8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如参加笔试人员少于招聘人数1:8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3)面谈:主要了解考生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技能特长和岗位意愿等。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面谈不计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区司法局同等岗位编外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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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司法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