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建三江管理局 2018-07-10 15:06:18
  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需要,需要招聘2名社会化用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农业综合开发办会计1人,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管理1人。


  三、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往届经济类、管理类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截止至资格审查日期);


  5、报考人员必须拥有建三江辖区户口;


  6、报考会计岗位的人员必须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以上职称。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8:30至16:00时。


  3、报名地点: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报名咨询电话:5790619。


  4、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8:30至16:00时。资格审核及报岗地点: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资格审查联系电话:5791502。


  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原则上,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报考会计人员考试内容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报考计划统计岗位人员的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实行政策性加分,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是复转军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加5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4、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考试范围: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知识和政策(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核算知识)。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体检内容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考试小组确定是否依成绩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谈(行业有要求按行业要求执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录用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的80%,工资标准每月2100元,享受五险,签订两年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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