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8-07-11 08:37:33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综合水平,确保新政务大厅顺利启用,经请示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人员37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单位统一管理,服务意识强,心理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能熟练操作电脑。


  4.年龄在18-35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要求,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6.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7月18日前,前往我中心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1张)。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5110办公室 (南航四季如歌酒店旁),联系人秦礼敏,联系电话8281903。


  (二)资格审查


  1.中心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或隐瞒个人真实身份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确定为入围人员。


  2.面试工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入围人员由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1.中心根据面试、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薪酬每月2200元,享受岗位绩效、用餐补贴等其它福利待遇,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社保。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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