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吴兴区委政法委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吴兴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区平安建设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户籍的人员;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二)岗位资格条件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文秘学、新闻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会计学、金融学、法学、法律;
2. 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北路688号吴兴公安分局三楼315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吴兴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报名人数超过1:1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对象。笔试、面试面谈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核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工作能力、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后,再行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吴兴区委政法委同等岗位编外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吴兴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并解释。
3.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572-228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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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委政法委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