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昌吉市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招聘400人公告

来源: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7-11 15:56:40
  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400名简章


  为落实区、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结合昌吉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400名,其中男性262名,女性138名,民族、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1、昌吉市目前在岗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工作人员;


  2、昌吉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


  3、“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选派生、村派生、自治区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的;


  4、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近两年在社区岗位工作辞职的;


  8、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10、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www.cjs.gov.cn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路)。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昌吉人才服务”微信号公布。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将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公共号(cjsrcfw2346257)统一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领取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昌吉人才服务”微信号公布。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见附件4。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所有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公众(cjsrcfw2346257)统一公布。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下载《2018年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政审表》,填写、盖章后交至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1、实行“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机制,由用人单位与社区工作辅助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社区工作辅助人员不在编制管理范围内,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每月6812.22元(含维稳津贴、社区基层补贴、五险一金中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年度考核合格正常晋升工资,年底可享受与用人单位相同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考核奖。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cjsrcfw2346257)进行公布,所有事宜以此为准。


  咨询电话: 0994-2346257


  附件:1、2018年第二批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职位表


  2、2018年第二批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


  3、2018年第二批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政审表


  4、2018年第二批昌吉市招聘社区工作辅助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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