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民族大学第二次招聘7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7-12 08:49:23
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8年计划第二次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招聘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6、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于2018年10月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试用期间的人员;
6.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的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所要应聘部门的联系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也可以投递书面简历至所要应聘的部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
3)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4)2016年及2017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且具有毕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情况及登记证。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
四、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应聘部门电话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情况。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www.ynn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一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5911119、65911114,云南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
2、联系电话:0871-65913840,传真:0871-65910030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人事管理科(弘道楼A区411室)。
附件
2、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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