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南浔区招聘人才工作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南浔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南浔区委组织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政府雇员1名,主要从事人才引进、人才项目申报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国外高校为海外(境外)世界百强高校〔高校名单参照英国QS全球教育集团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踏实肯干,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5.除中文外,还应熟练掌握英语等其他语言且具有无障碍阅读、书写、交流能力;
6.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7月12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有失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湖州南浔区委组织部1219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东12楼,联系人:费老师,电话:0572-2663368);
4.报名材料:《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工作业绩相关材料1套,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入围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入场)。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对拟雇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雇用人员。
五、待遇及其他
1.报名人员凡在填报资料、提供材料或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2.人员性质:政府雇员,按照《南浔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签订雇佣合同,一年一聘;
3.试用期及考核:雇用后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4.工资待遇:雇用期间实行年薪制,薪酬主要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年薪实行按月发放;绩效年薪由雇用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行绩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原则上在年底一次性发放。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