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2018-07-13 09:25:42
关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职位为合同制书记员18名、合同制检察技术辅助人员2名。一经录用与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检察技术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合同制书记员的,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或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6.报考合同制检察技术辅助人员的,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专科专业限定为: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本科专业限定为: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至2018年7月13日止);
8.上述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0日 (截止至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13512766042@ezhiduo.com)。
注: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512766042@ezhiduo.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合同制书记员(或合同制检察技术辅助人员)+姓名”字样,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资料:
(1)填写《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提供扫描件;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件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
(6)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入围面试人员,需于面试前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准考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签名,以备考试现场查验(准考证查收和打印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
笔试分为理论考试和电脑汉字录入考试,将于7月28日上午8:30--12:00进行,先进行理论考试,后进行电脑汉字录入考试。理论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任何教材。电脑汉字录入考试测试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考试内容分看打(时间10分钟)和听打(时间10分钟)两部分。
2.报考人员按理论考试成绩占50%、电脑汉字录入考试成绩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
3.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4.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侧重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等。
六、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将于体检前被告知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所出现的空缺,或出现辞职情况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3512766042、15915986104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0756-2612916、2612981
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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