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雄安新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8-07-13 16:58:31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河 北 雄 安 新 区 公 安 局
关 于 公 开 招 聘 警 务 辅 助 人 员 的 公 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勤务辅警150名、文职辅警5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维护新区稳定工作;
(二)具有河北省户籍,其中部分岗位要求雄安新区三县或保定户籍;
(三)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25周岁(199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四)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其中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平均岗位工资每月约3500元(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后),绩效工资约500元/月(根据履职情况经考核后核发)。
五、人员管理
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和公积金,雄安新区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20日17:00。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招聘应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6)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8月7日至9日,应聘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打印《体能测评表》。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8月10日
2、体能测评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评表》。
3、体能测评程序:
(1)身高测量: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身高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证件审核。
8月14日至15日,应聘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体能测评结果,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8月16日
2、证件审核地点:进入证件审核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3、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驾驶证、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8月23日至24日,证件审核合格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
2、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8月29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岗前培训
由雄安新区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岗位表》
考务咨询电话:0311 83818508
政策咨询电话:0312 5621137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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