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研和设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矿产开发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
2014年9月,经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审核,确定为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格条件
我院拟招聘办公室主任1名、数据中心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8-10名。
资格条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多年测绘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5岁以内(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教授级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并享受相应补贴)。
其中
(一)办公室主任
文秘或者测绘及相关专业,本科学习,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强,服从领导安排,具备公关接待能力,男性、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数据中心主任
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学术经验、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三年以上地理信息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专业技术人员
(1)测绘工程专业,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房产测绘工作经验者优先。
(2)城乡规划(含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等专业,从事过国土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工作,能熟练使用MAPGIS、ARCGIS、AUTOCAD等绘图软件及工程造价预算软件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20832435@qq.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吕女士:13607462020;办公室电话:0746-8373933
(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面试。
2.面试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通过后,报请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专科学历的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本科学历的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研究生学历的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3000元/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试用期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一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五、正式聘用、待遇
1、公示期届满,按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我局、院里有关政策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者应当服从工作安排,可以调整到院下设分院工作。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院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及福利,专业技术人员还另外享受业务绩效工资,业务绩效工资按院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为积极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和高学历人才,中级职称工程师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0万元,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2万元,教授级高工或专家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5万元(其中数据中心主任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5万),并享受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经费扶持。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