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绍兴中专招聘1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与性质:
学校总务后勤处木工1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木工:负责学校公共财物的检查和家具维修。
2.设施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学校公共财物的检查和小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身体健康、作风正派、乐于服务、善于学习新业务知识;
2.绍兴市范围内户口,男性,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接受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具体岗位要求
木工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每周双休,有寒暑假,假期中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上班时间。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075814895@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获奖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综合考察应聘者材料,组织面试;
3.按学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589128
叶老师 联系电话:13957590068
(二)
一、招聘岗位与性质:
绍兴中专学生处合同制公寓门卫2人(男)、2人(女),生活指导老师3人(男)、2人(女)。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男生/女生公寓门卫工作的检查和管理等(公寓门卫);
2.负责男生/女生公寓的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和管理等(生活指导老师);
3.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2.能24小时在校住宿,生活指导老师每隔一周休息(期初期末及特殊时期除外),有一定的学生管理能力;公寓门卫12小时轮一班。寒暑假照常休息。
3.年龄:
①生活指导老师:40—45周岁女性、40—50周岁男性。
②公寓门卫:45—55周岁。
4.生活指导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应文化水平,公寓门卫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生活指导或门卫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待遇:
1.免费住宿学生公寓,室内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等设施齐全。
2.寒暑假发放基本工资。
3.试用期1个月,签订用工合同并按照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自理部分在薪资中扣除。
4.生活指导老师2500元左右/月,公寓门卫2300元左右/月。
五、报名方式:
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明、相关学历或专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赵老师 1179017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