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 2018-07-17 08:38:12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选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我区工作实际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特面向全区选聘1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考虑经开区的常住人口(男女不限)。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


  2.热爱党建工作,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以及党纪处分;


  4.2012年1月1日以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三)聘用期限:聘期为两年。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⑴以组织推荐为主,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⑵个人自荐,有意向的可直接到单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


  3.报名地点:安化经开区党建站。


  4.咨询方式:联系人:吴雄翔,联系电话:18711798591。


  5.报名所需材料:⑴身份证复印件;⑵户口本复印件;⑶学历证书;⑷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5)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派出所、综治办、计生办分别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由区党工委组织进行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2名进行考察。由区党工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文凭学历、实际工作能力为主。单位经过考察后,综合考察结果在入围对象中择优确定录用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六)聘用。将选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三个月)。


  三、待遇


  (一)政治待遇。对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可择优推荐到社区工作,也可以参加乡镇事业站所或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


  (二)经济待遇。县财政局负责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纳入财政预算。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平均数为基本工资的20%,具体按年底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所有。


  中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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