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补充招聘临聘教师25人公告
来源:三水区人民政府
2018-07-18 09:22:19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补充公告
经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公告时间延至7月27日,报名时间增加7月26、27日两天,考试时间延至7月31日,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25名,详见《2018年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临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本科(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具体条件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3.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语文、数学科的,需为师范专业。
(二)社会在职人员
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一年或以上的学校教育教学经历,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福利待遇
年收入9万元以上(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医疗补助、节日慰问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8年7月26日、27日(8:30-12:00,14:00-17:30)
地点:大塘镇教育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邮寄资料,可委托代办)。
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2.毕业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最迟入职前提供);
4.报考语文、数学的考生须提供师范专业相关证明;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社会在职人员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报考语文、数学的考生还须提供师范专业相关证明;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7.任教学校出具的,经校长签名的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镇委组织办公室会同镇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镇教育局在资料确认的同时发放准考证。如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面试(7月31日,地点:大塘镇中心小学)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说课加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说课占60%,答辩占40%。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和自选特长表演(所需器材自备,不可再选声乐);应聘美术教师的另加专业试:色彩和书法(硬笔和软笔)。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的说课、答辩和专业分按4:2:4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大塘教育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上公布。
(四)体检(8月1日)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专业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名次。没有专业试的科目,按照说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大塘教育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职工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上交政审材料。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大塘教育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用工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招人员岗位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被招录的人员须服从分配。
五、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镇纪委全程监督。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7-87293473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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