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如:法律文书打印、校对、送达、数据信息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文稿起草、信息新闻稿件撰写,自媒体制作等;
(二)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有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或计算机专业文凭的报名者优先考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0年6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有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参照上级下发的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保障相关待遇,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待遇从优,欢迎来电咨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简历的原件与复印件,到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49号,电话0772-7615242),填写《柳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上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2018年8月15日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报名2周后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3.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4.根据书记员岗位需要,综合面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在面试后一周内通知面试人员面试结果。
5.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我院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的,可续签。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72-7615242、177****1903、1730****200。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