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鹤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20人公告

来源:鹤岗公安局 2018-07-18 15:30:37
  2018年鹤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鹤岗公安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进程,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此次共招聘辅警120人。其中,男性108人、女性12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保警卫、治安巡逻防控、值班备勤、临时特殊性任务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的相关警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


  5.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并填写《鹤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


  (二)面试


  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取前120名人员参加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要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训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到巡特警支队集中集训,集训测试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每年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8日至21日,9:00时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并填写报名表,到市公安局1号楼408室政治部队伍科(南山区北红旗路)报名。(报名表在鹤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hg.52110.net/或www.hg110.gov.cn下载,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


  咨询电话:0468-3312401


  五、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保障


  此次招录的120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保障将严格按照鹤公政办发〔2018〕26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附件1、岗位选择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鹤岗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