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衡水学院招聘硕士(人事代理)37人公告

来源:衡水学院 2018-07-19 09:55:10
  衡水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人事代理)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任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海外求学背景或者具有产学研(实践)背景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专职辅导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 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步骤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专职辅导员笔试与面试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任教师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个人详实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裁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衡水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0房间)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4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发布。
 
  (三)笔试
 
  硕士毕业生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公共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将在人事处网站发布。
 
  (四)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体检
 
  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六)公示
 
  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关系。
 
  三、待遇
 
  被聘用的硕士按照《衡水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办字〔2015〕39号)享受相关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0318-6016229
 
  联系人:吴老师 梁老师李老师
 
  五、本公告由衡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衡水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衡水学院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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