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垦局直污水处理厂招聘公告

来源:建三江管理局 2018-07-19 13:44:31
  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垦局直污水处理厂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管理局批准,建三江农垦局直污水处理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化验员1名、电工1名、技工1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岗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


  3、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年龄性别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化验员40周岁及以下不限大专及以上环境相关专业


  电工50周岁及以下男 不限 不限 有电工证


  技工50周岁及以下男 不限 不限有焊工证或相关维修类证书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限期调离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到2018年7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建三江管理局街道办事处人社科(建三江管理局三江路309号);报名咨询电话: 0454-5808188,联系人:王磊。


  4、资格审核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101室。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2)户口本;(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4)毕业证和从业资格证。


  (二)考试、考核和体检


  1、考试: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化验员岗位:以环境专业相关知识为主;电工岗位:以高、低压理论知识及现场操作知识为主;技工岗位: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知识为主。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考核为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问答,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个人弃权拟聘岗位的人员需签订《弃岗声明》且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的入职体检内容,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到管理局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污水处理厂社会化用工工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按污水处理厂社会化用工工种工资2600元/月,参加企业五项社会保险,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六、监督


  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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