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衢州龙游县公安机关招聘辅警16名公告

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 2018-07-20 08:07:33
  2018年龙游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满足公安系统对工作人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6人,列入县公安局辅警编制。工作岗位为县交警大队勤务辅警。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43546/index.html,龙游县公安网。


  以上网站为发布此次辅警招聘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拟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联系电话:0570—7016270,7016136。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拟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四、报名条件


  1、思想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安排。


  2、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3、中国国籍,男性,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2000年7月25日以前出生,197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职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班室(龙翔路110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及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照一张,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需书面报告所在单位。


  当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测试项目为10米*4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只测试1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卷实行封闭式命题。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通知(回执)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文化法律知识和写作。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1:3按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名额。


  2、笔试地点:龙游县公安局5楼报告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数。


  2、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见公告。


  4、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县公安局签订合同。


  试用期内离职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公布,经考察(政审)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且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数不足1:2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不正当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笔试、考核过程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三)已就业人员报名时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并在考察(政审)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四)各招录环节由龙游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7016270,7016136。


  (六)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聘用人员公示均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龙游公安网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附件1:龙游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通用).docx.


  附件2:龙游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docx.


  龙游县公安局


  2018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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