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商洛初级中学选聘教师29人公告
来源:商洛市教育局
2018-07-20 10:55:54
商洛市教育局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市初级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按照商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全市示范、三秦一流”现代化初级中学的要求,为配强学校师资队伍,现将商洛市初级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及名额
选聘学科教师29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9名,物理1名,政治1名,体育1名,音乐1名,心理健康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有5年及以上初中或高中段本学科教学经历(陕西师大等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要求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初中或高中段本学科教学经历)。
5.在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期间获特级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9日后出生)。或陕西师大等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9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符合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8.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到年龄、学历、任教时间、表彰奖励、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件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市初级中学(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西段窑头巷1号,商洛中学院内)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报考者个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商洛市初级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商洛市初级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参加工作时的正式聘用文件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或文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确认其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选聘计划的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超过1:1的,通过面试确定考察对象。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申报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水平。本次选聘空缺的职位通过考试的方式在县区及以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
五、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人事档案、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组织报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反映的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下发拟聘用人员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八、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公开选聘实施方案,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报对象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和提供本人实际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公开选聘工作有序进行。
4.公开选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17722
监督电话:0914--2369580
商洛市教育局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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