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7-20 14:54:47

  2018年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日照市信息中心,为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市政府进行经济分析、预测提供服务、收集、存储、加工、传递各种信息,承担省信息中心下达的系统化工作任务,建设、管理、维护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中岚铁路建设推进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临时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管。主要职责是:落实中岚铁路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事项;协调、调度各有关部门办理支持性文件变更等事宜;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竣工等手续;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招标及有关设备采购等工作。


  为适应发展改革工作的新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 “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世界排名前500名(以ARWU、USnews、QS、THE最近一次公布的排名为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本科阶段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三)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8年7月28日(含)止,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填写《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zfgwjgdw@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标题请注明“应聘单位+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含联系方式);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3)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


  (4)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情况;


  (5)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以及面试安排将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五)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同立    联系电话:0633-8771078


  电子邮箱:rzfgwjgdw@163.com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58号市发改委办公楼5楼509室


  附件1.岗位及条件


  附件2.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