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外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医疗费零星报销审核。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团结同事,善于沟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针灸推拿专业等)、药学(中医药)专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本中心编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时间:2018年7月20日-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703、705室(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七楼);
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次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本次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单位规定的相关待遇;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四、本公告由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678511,吴老师;62673229,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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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