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富宁县城区学校(园)选调教师150人公告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2018-07-24 11:41:03
  富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富宁城区学校、幼儿园办学需求,经县委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学校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附件)
 
  考试选调面向全州教育系统招聘,考试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富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园)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可通过富宁政务网(http://www.ynfn.gov.cn)下载查询。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必须是文山州教育系统(校医岗位除外)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且工作满5年以上(2013年9月前参加工作)。
 
  2.幼儿园、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英语专业过八级的教师,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3.具有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教学成绩:小学教师近三年学年末统测成绩至少有一次名列本乡镇前五名;初中教师近三年中考、学年末统测成绩至少有一次名列全县前八名;高中教师近三年会考成绩至少有一次合格率达90%以上,跨初高中年级任教的,可以任选对应成绩报名;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的教师,取现在学校所教班级成绩作为报考成绩,并由现单位出具证明;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师、校医、会计、特殊教育学校岗位不限教学成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有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近三学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考核、不定等次的(2017—2018学年年度考核以监审股审核结果为准);
 
  4.近三学年有其中一年以上教学成绩,中学排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倒数一、二名的,小学排在本乡镇倒数第一名的。
 
  四、其它条件
 
  (一)新华镇中学报考县一中、民中、职中岗位的,必须在新华中学服务期满3年及其以上;新华镇小学(含完小)报考城区学校相应岗位的教师,必须在新华镇相应小学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
 
  (二)在教育局机关股室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不受教学成绩条件限制,根据其他选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
 
  (三)富宁县新华镇中心学校教师参加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出现空岗的,从本次选调中学、小学阶段同一学科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空一补一的原则顺延到新华镇中心学校相应岗位(顺延尊重本人意愿)。
 
  (四)免笔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为:全部免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既有免笔试又有笔试的岗位,取该岗位最高笔试成绩作为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五)编制在小学由于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到中学任教的,只要近三年内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成绩或小学成绩,可以选择对应中学或小学岗位进行报名。
 
  (六)提供的教学成绩,必须是2016年、2017年、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统测成绩,但初中地理、生物2015年春季考的作为2016年中考成绩以此类推。中考、会考、学年末统测成绩由教研室出具相关证明,非考试科目由学校出具任课证明,证明须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方为有效。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校医、会计、小学英语岗外,报考其它岗位的教学成绩证明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
 
  (七)一位老师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请各位老师谨慎选择,一经填报交表,不得改动。
 
  (八)调(流)进城人员涉及岗位变动的按新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工资待遇按新单位实际岗位重新确定,会出现高职低聘的情况。
 
  (九)跨县竞聘的教师必须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十)因城区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分流量较大,无法准确预定各学校教师需求量。为确保各学校师资力量相对均衡,县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按综合成绩对拟聘人员从末位开始进行调剂,直至实现城区学校教师均衡为止,不服从调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往下顺延。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8:00至7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所需材料:《富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园)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年度考核证书或文件、学成绩证明、荣誉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出具原件和交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
 
  (四)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1日。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富宁县第一小学。
 
  4.笔试内容: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教材教法等内容。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8月3日—4日。需查分者,须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内提出申请,由人事股统一登记后,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批进行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不占比例。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8年8月5日下午。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县特殊教育学校和中学组在县民族中学面试,小学组在县第一小学进行面试。
 
  4.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时间1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5.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8月7日在富宁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对同一岗位中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拟选调人员于2018年8月8日,统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负),如体检有疑问且县医院无法下结论的暂不作为拟调人员予以公示,待州级医院复检明确结论后再作安排。
 
  (七)拟选调公示。在富宁政务网上公示拟考试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关责任人在学年履职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选调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借调到外系统人员被录用的必须到报考岗位工作,否则顺延下一个,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调(流)动资格。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6128307。
 
  (二)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25007。
 
  附件:下载
 
  2018年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doc
 
  2018年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2018年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考试成绩证明.xlsx
 
  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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