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3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7-24 13:37:53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地处我国首位自然科学诺贝尔奖获得者药学家屠呦呦的故乡——宁波,学校校区庄严大气,教学设施完善,学习环境优美。奉化校区为现校区的2.5倍,位于奉化市文化教育产业规划区,与国家5A级景区、全球500佳——滕头村南北相邻,与同是国家5A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溪口东西相望。学校拥有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副高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5.3%,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75%,双师型教师占近81.26%。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甬江学者讲座教授各1人,省教学团队2个,入选省“151”人才工程6人次。学校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商学院、食品学院、中药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基础学院等7个学院。学校设置药学等21个专业(含专业方向),目前共拥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优势专业3个(含7个方向),省级特色建设专业5个,市服务型重点建设专业(群)1个,市品牌专业1个,市特色专业2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建有首批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和载体。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8200余人,面向浙江等12个省市区招生。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7%。2015、2016届学校毕业生“专升本”升学率在全省所有高职高专中排名第1位。


  学校拥有设备先进的实验室、现代化的图书信息中心以及标准田径场、体育馆和各项体育运动设施。实验教学面积15000平方及实训教学面积2800平方。目前实验室已建立中药前处理、制水、液体制剂和符合GMP标准的固体制剂全真生产线等多个实训车间。图书馆拥有期刊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区、多媒体报告厅等多个功能区域,学校图书馆与大学园区图书馆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注: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7月27日9时—2018年8月3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8月6日9时—2018年8月8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8月9日9时—8月9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8月9日16时。


  4、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8月10日9时—2018年8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直接面试的岗位不需要缴费。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8月22日 9 时— 2018 年8月24日 16时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根据以往招聘情况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认定本次招聘思政教师岗位和技术保障岗位为紧缺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缴费确认人数进入考试程序;其他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思政教师岗位和技术保障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将在资格初审后择期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将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直接试讲的岗位增加考试课目,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574—8822276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咨询电话:0574-88223220(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7月2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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