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东营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3人简章

来源: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7-24 14:07:35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市卫计委直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为适应工作需要,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同意,拟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东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设置(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3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为东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5房间。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寸照片两张,填写《2018年招聘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打印并手写签名,报名时用U盘携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测试相关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现场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所聘人员签订2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择优续签合同。工资标准执行《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156号)规定。


  八、组织实施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在市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报名、考试等组织实施工作。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东营市黄河路216号东营市东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5房间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46—833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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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设置》


  附件2.《2018招聘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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