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编外用工人员招聘46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 历 | 年龄 | 性别 | 其 他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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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巡防员1 | 5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男女不限 | 富春街道办事处 | |
平安巡防员2 | 18 | 高中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男性 | 身高1.68米以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驾驶员、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 | 城东派出所 |
平安巡防员3 | 20 | 高中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男性 | 身高1.68米以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驾照及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优先录用。驾驶员岗位的,须实际驾龄3年以上,且三年内未发生过同等责任以上事故 | 城西派出所 |
居住证积分 专职受理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男女不限 | 富春街道办事处 | |
安全生产 协 管 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男女不限 | 有安全生产相关证件者优先录用。 | 富春街道办事处 |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杭州市富阳区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5年内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
3、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拒不执行的;
4、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或违反街道规划,且拒不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7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点击进去备考群】
2、报名地点:
(1)应聘富春街道办事处本级岗位人员:富春街道办事处桂花西路28号4楼421办公室,联系人:包林涛,联系电话:63321994;
(2)应聘城东派出所平安巡防员:富春街道恩波大道127号城东派出所203办公室;联系人:张 慧;
(3)应聘城西派出所平安巡防员:富春街道康月路81号城西派出所传达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进行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工作简历,报名资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待遇参照《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富编〔2017〕37号)有关规定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有关内部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