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选调区外4人公告
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面向区外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现状,对教育改革有深入持久的研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6.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市“三坛”,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1.选调各岗位均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选调区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温州市纱帽河99号)
2.报名所需材料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选调区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除本通知已明确的时间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30日。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
由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对象,在温州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三、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 0577-882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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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