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来源: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8-07-24 15:05:50
【公告】2018年度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管留置和执法办案场所的管理,保障其安全、高效、科学运转,经报临潼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级监察委员会留置看护特勤20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30周岁的男性青年,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复转军人、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聘用:
(1)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6)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5日。
2.报名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辅警办(周家场5号),报名免费。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法规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用结构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部分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主要测试:4*10米、1000米等项目。
(四)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有不适合担任辅警其他情形的。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试用期(3个月)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续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方式及工作职责
被录用人员属劳务派遣型合同制人员,协助配合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薪酬待遇
1.工资薪酬。参照西安市临潼区内其他机关辅警岗位薪酬,由区财政全额支付。
2.社会保障。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即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
六、聘用与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
(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由西安市临潼区监察委员会提出意见,经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
(三)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行择业。
(四)正式聘用时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若本人愿意可以续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七、附则
1.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各报考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9-86758507
联 系 人: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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