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文昌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工作,加强文昌市公安局辅警队伍建设,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警50名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18至35周岁,身高1.68米以上,拥有海南户籍;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受文凭限制;
5.志愿参加公安辅警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照片、退伍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个人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白底、黑色上衣)发至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互联网邮箱zgs63330137@163.com;
2.现场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白底、黑色上衣)、退伍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送至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办公室(办公大楼6楼)符警官处。
报名表请自行登录邮箱wenchanggongan@sina.com收件箱下载,登录密码为wc123456。
(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8月18日
(三)联系人
符警官 联系电话:0898-63331346 0898-63330137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知识,分值100分,入围面试分数线根据报名人数和招录人数比例决定。笔试成绩在文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报名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到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办公室领取。
(二)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达到入围标准的人员按照1:1.5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达标标准:俯卧撑1分钟≥20个;立定跳远≥2.1米;10米×4往返跑≤12";1000米跑≤4'25"。
体能不达标,取消面试。
(三)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进入面试。面试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面试官根据被面试人员的面试表现对其进行等次评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到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办公室领取政审表,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优秀到合格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六)录聘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即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
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执行合同制,实行“两年一签”,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对自动放弃面试、体检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是指在1983年8月18日至2000年8月18日出生。
3.海南户籍取得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当树立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有关招聘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招考纪律,真诚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录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举报电话:63330171(文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63330137(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63330923(文昌市公安局法制与督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