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招聘辅警20人公告
经哈密市伊吾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民族,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体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驼背、无直系精神病史、无重听、无色盲;
4、身高: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女:身高155厘米以上(含155厘米);
5、岗位情况:
(1)面向在职在岗协警公开考试招聘3名(限男性)
(2)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2名(限男性),
(3)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女性2名(在职在岗女性协警可报名);
(4)面向在职在岗协警报聘3名(限男性),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公安局根据公安专业稀缺人才需求,从在职协警队伍中选聘(在职满7年及7年以上);
6、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未满八个月,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未满十六个月,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未满二十四个月);
2、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受教收押、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和有涉危危害国家安全和暴恐犯罪的;
(5)留大胡须、戴面纱、蒙面罩袍和有极端宗教思想的。
(6)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募范围。
(7)有其他不适应从事辅警岗位的行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政治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程序进行。
(一)政治审查
参加报名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2018年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政审表》并提交县公安局,政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3日
上午9:30—13:30 下午16:30—20: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02-6721737
3、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携带报名表、政审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汉语)命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在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布。
3、面试入围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分性别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在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向社会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在伊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5、总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五)体能测试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伊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总成绩高低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伊吾县人力社会资源和保障局和伊吾县公安局公示栏公示。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后,伊吾县公安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核合格者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续聘人员九年内不调岗,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合同书为准。
(一)工资待遇
招聘辅警人员工资月平均收入7145.75元左右,年收入约85753元,在聘期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交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并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享受年终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
(二)食宿待遇
1、根据需要可由伊吾县公安局安排住宿;警务站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伙食由警务站按现有配送标准予以保障。
2、聘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每年进行补充更新保障。
(三)休假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伊吾县公安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修定)》规定,享受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待遇。
(四)奖励待遇
1、所有哈密市以外户籍的聘用人员,工作满三年后可依个人申请,将户籍落至伊吾县,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赔付额度为3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保障。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接受县纪检委、人社局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公告为准。
哈密市伊吾县招聘辅警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