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市连山县地名普查办招聘购买服务人员4人公告
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07-25 14:59:03
2018年连山地名普查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地名普查办(在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行政辅助类(主要从事地名普查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标准地名录典志的编撰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4名。
二、聘用期限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为期4个月。
三、招聘条件
(一)在县城内居住,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并且具备电脑基本操作技能,有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性别:不限。
(五)无违法违纪犯罪纪录(须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联系电话:8731531,联系人:农广生、植勇)。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进行资格确认,填写报名表。
五、面试
报名截止后,7月31日上午9:00集中在县民政局六楼会议室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按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吴文星同志负责,在报名人员中,综合评估后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招聘的人员,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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