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临安区面向村(居)两委会成员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撤村建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委〔2018〕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社区规范化建设,选足配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本次撤村建居的现任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村(居)两委会成员)]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临安区锦城、锦北、锦南、玲珑、青山湖5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本次撤村建居的现任村(居)两委会成员。
村(居)两委会成员限报任现职街道。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甘于奉献,能够胜任社区工作;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为女性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男性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报名;
2. 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8:30—17:00;报名地点:临安区人力资源市场(九洲街599号锦南新城文体中心一楼),可乘坐K6路公交车至南洋钢构厂公交站下车,步行约700米可到达目的地;也可乘坐K3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天目初中下车,步行约800米可到目的地;报考者须持《临安区2018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村(居)两委会任职文件或任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街道)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区民政局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和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临安人才网和临安发布上公示5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民政局和招聘单位(街道)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等待遇,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公告。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才网(www.larcw.com)和临安发布上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2366,0571—63722664。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