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皇岛昌黎县招聘编外教师153人公告

来源: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8-07-26 09:05:44
  昌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简章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具体岗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公职人员(不含秦皇岛市直及各县区在职公办教师)均可参加招聘。
 
  (二)岗位及名额:学前40名,小学61名,初中42名,职业学校8名,特殊教育2名。
 
  各学科岗位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时,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招聘岗位。
 
  具体名额及岗位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需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报考特殊教育岗位需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初中、职业学校岗位需具有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或高于所报学段的教师资格;
 
  (五)报考学前教育、特教岗位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下同)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昌黎籍考生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昌黎籍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职业学校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必须对口(以上学历均指初始学历);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报考或聘用相关规定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7月25日—7月29日在《昌黎日报》、昌黎电视台、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clxzf.gov.cn/syscolumn/xxgk/ztzl/cljy/tzgg/index.html)和“昌黎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2018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在昌黎县星耀广场三楼报名。报名时需由本人到指定报名地点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除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入“证书验证”页面,打印证书验证网页一份,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并经现场确认,但尚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人员,需提供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ntce.cn/),进入“合格证查询”页打印合格证明一份;
 
  5.在县级及以上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的毕业生,需提供人才市场出具的《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档案保管证明)》和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代理部门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6.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需带本县(区)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一份(写明本人是干部身份等基本情况,个人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
 
  7. 在教育岗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由县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017年昌黎县招聘的“支教志愿者”,必须提供由县教育局审批的《昌黎县2017年支教志愿者(期满)考核登记表》。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考生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所提供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通过复审的考生于2018年8月4日上午8: 30—11: 30,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后续相关信息均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栏进行公告和通知,考生及相关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
 
  (一)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学段、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学前教育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其余学科考试范围,属于高考科目的为对应的高考内容,属于非高考科目的为本专业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18年8月6日,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加分因素。参照河北省《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在教育岗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县2017年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相关资料在报名时到报名处领取。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指标2: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面试按不同学科分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科的,除进行说课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只进行说课。
 
  1.说课。小学和初中学段的说课为初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时间均为10分钟;学前教育、职业学校的说课为本学段相关学科内容,时间均为10分钟;特殊教育说课为本学段相关学科内容,时间为15分钟,包括10分钟的说课和5分钟的专业问答。
 
  2.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和专业特长,测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分别确定。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绘画、讲故事、弹唱及舞蹈展示。绘画技能在说课前统一进行测试,时间为30分钟。说课结束后进行讲故事、弹唱及舞蹈展示,时间为10分钟。
 
  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视唱、弹唱和专业特长展示(舞蹈、乐器等),时间为20分钟。
 
  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能和技能,采用实地测试的方式,测试内容及时间由评委组决定后现场通知考生。
 
  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为命题绘画,绘画技能测试在说课前统一进行,时间为90分钟。
 
  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为本专业实地测试。
 
  考生按学科岗位分组参加面试。先由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参加上、下午面试人员。下午面试人员抽签后退场,上午面试人员须再继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各考场一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抽取面试题(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各考生以此类推),由工作人员和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时由工作人员负责送考生到指定考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退场。
 
  面试成绩经考场核分员当场核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结束2日内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栏公布,同时公布拟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察。按照招录学科岗位与招聘指标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面试成绩相同时,出生日期晚的优先。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五)体检。体检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出生日期晚的优先。
 
  考生体检前须提供政审证明,报名时未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的,与政审证明一并提交。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体检,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确定人选、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确定拟招聘人选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手续办理及录用选岗。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昌黎县教育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拟招录人员从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选岗,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选岗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依次递补。
 
  (八)有关待遇。
 
  1.新招聘的编外教师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1)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遇上级政策调整必须解除聘用合同的。
 
  2.新招聘的编外教师在所录用单位至少工作5年,5年内不予办理调动(流动)手续。
 
  3.新招聘的编外教师人事档案由昌黎县劳动力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我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教师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昌黎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黎县教育局,办公室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纪检监督。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严肃纪律。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注意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0335—2028760
 
  附件:1-3下载
 
  1.昌黎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2.昌黎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需提交材料的说明
 
  3.昌黎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个人信息一览表
 
  昌黎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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